TikTok因將歐洲用戶資料傳回中國,違反GDPR遭歐盟重罰5.3億歐元

才說沒把歐洲資料傳回中國,轉頭就被 DPC 抓包傳錯邊。

TikTok因將歐洲用戶資料傳回中國,違反GDPR遭歐盟重罰5.3億歐元

歐盟資料監管機構之一,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(DPC)在 5 月 2 日公布調查結果,裁定 TikTok 母公司 TikTok Technology Limited 違反《一般資料保護規則》(GDPR),因將歐洲用戶資料傳回中國且未充分告知用戶,遭處以 5.3 億歐元罰款,並限期六個月內完成改善。

DPC 指出,TikTok 未能證明資料傳輸過程符合 GDPR 的保護標準,且在部分情況下,中國境內員工擁有遠端存取權限,但未能充分保障歐洲用戶的個資安全。TikTok 雖曾表示資料不會儲存於中國伺服器,但今年 4 月自發通報,發現有少數用戶資料誤存於中國,目前已完成刪除。

DPC 表示,將密切監督 TikTok 的後續改善情形,並不排除進一步採取監管行動。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副主委 Graham Doyle 表示:「這類未受充分保障的資料傳輸,恐侵害用戶依歐盟法律應享有的基本權利。」

針對此裁決,TikTok 表示不服,將提出上訴,並強調其資料傳輸作業符合歐盟標準合約條款。TikTok 也表示,裁決未充分納入 2023 年啟動的 Project Clover 資料保護計畫,此計畫著重在歐洲資料本地儲存與由第三方監控存取行為。

TikTok 在歐洲擁有約 1.75 億用戶,為青少年主流社群平台之一。公司強調,從未接獲中國政府要求提供歐洲用戶資料的請求,亦未曾提供任何資料。

這是 DPC 第二度對 TikTok 開罰。去年,TikTok 曾因處理兒童個資不當,遭罰 3.45 億歐元。身為多家科技企業歐洲總部所在地,愛爾蘭的 DPC 在歐盟內扮演重要監管角色,近年也曾對 Meta、X(前身為 Twitter)與 LinkedIn 等公司祭出罰則。

根據 GDPR 規定,若企業將個資轉移至歐洲經濟區以外地區,須確保該資料在當地能獲得與歐盟同等的保護,否則最高可處以全球年營收 4% 的罰鍰。

Photo:Solen Feyissa
Credit:Reuters